电话


雇主请家政的基本常识 为了您能够轻松的聘请到满意的家政服务员,我们在此总结了一些聘用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方法和注意事项,它不具绝对性,但具有参考性。为此,我们将此内容奉献给您,供您在聘请和使用家政服务员时参考:1、不宜只看外表:聘请家政服务员应首先考虑其服务技能,外表赏心悦目者,其吃苦耐劳程度是否合格则有待商榷;2、不宜只重言谈:一个能言善辩,言语夸夸其谈的家政服务员操控性可能就需要斟酌;3、不宜只重学历:高学历者往往可以反映其综合的素质较好,但家政服务技能则不一定能够过关,且工作稳定性、长久性需慎重考虑;4、不宜过于大方:不要在服务员刚有一点成绩或进步时就给予高额奖励,若当其取得更好成绩或更大的进步时您将如何应对;如处理不当反而会影响工作质量;5、不宜过于放纵:一个家庭有一个家庭的生活习惯和规矩,一个新的家政服务员是不可能全部了解的,您在聘请家政服务员后应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确立,以便服务员有章可循;6、不宜过于冷漠:人与人相处感情是基础,以您的爱心和耐心善待您的家政服务员,而家政服务员一定会加倍的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;7、工作要求应循序渐进:每个人在接受一份新工作或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时,都要经历一个适应过程,家政服务员也不例外;另外家政服务员亦非家政服务的全材,无论其工作技能如何之高,您的耐心指导仍是不可缺少的;8、尊重服务员人格:大多数家政服务员由于多种原因,可能家庭经济状况很差,也可能知识面很窄,但其是凭借自己辛勤的劳动获取报酬;因此,应充分尊重服务员的人格,不要歧视您的家政服务员;否则,您将很难获得满意的服务;9、安防意识不可缺:聘请家政服务员后您应有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,不必刻意的监视其工作和生活,相互之间还应多一份信任;但也不能故意设计一些方案去考验家政服务员的意志,以免您被理解为具有诱导犯罪的嫌疑;10、适当考虑家政服务员的灵敏度:眼神游走不定、光芒四射者您要考虑其是否适宜为您看护。雇主是否健康,保姆也有知情权 近日,京城某报刊登了一条服务性新闻,告诫雇主在签署家政服务协议之前,务必认真核查拟聘家政服务员的健康体检证明及检查项目。一位传染病专家在文章中详细列举了六大项需要检查的项目——呼吸道传染病;肠道传染病病;病毒性肝炎(主要是指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);皮肤病;性病;沙眼、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。 就这条消息,键入“家政服务员体检”这一关键词,笔者吃惊地发现好几家媒体都刊载了这一新闻,如此高的上稿率,让人不难发现媒体对这条消息的偏爱和对雇主的“情有独钟”。 由于家政服务员要进入雇主家庭,为雇主料理家务、炒菜做饭、照顾老人和孩子,有些家政服务员还是“住家型”的,要和雇主长期朝夕相对、“亲密接触”,雇主对其有健康要求,这完全是正当的。何况,通过体检,还可以发现家政服务员潜在的疾病,对其身体保健也有好处。在实践中,也确实发生过雇主没有事先检查家政服务员身体状况,就将其请入家门,从而使家庭人员感染疾病的例子。所以,不难理解,专家和媒体为何向雇主频发警告。 但事情都有两面性,在法律上,任何人的权利义务都应该是对等的。雇主有健康权,家政服务员有保证雇主健康的义务,而家政服务员同样有健康权,雇主同样有保证家政服务员健康的义务。可惜,专家、媒体在向雇主频敲警钟、注重维护雇主权利的同时,很少腾出版面和栏目为家政服务员张目、宣传雇主的义务。而相较于雇主而言,无论健康方面的知识,还是权利意识,远离家门、离乡背井的家政服务员们都更为欠缺。 在一档有关保护家政服务员健康的电视节目中,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即将和已经成为家政服务员的小姑娘,发现她们根本没有意识到雇主家庭会有传染病,当然更没有人提出要雇主体检的要求。根据笔者的揣测,初入城市的小姑娘,即使有这方面的意识,由于各种原因,也很难开口请求雇主提供全家的健康证明。由于事先不知晓雇主家庭人员身体状况,而匆忙入家服务被传染上疾病的,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发生。一旦染上疾病,家政服务员在治疗上就会处于艰难境地,医疗费应该由谁负担?家政服务员能够证明是雇主传染给她的吗?如果不能证明,雇主是很难主动承担医疗费的。如果医疗费数额很高,困窘的家政服务员无疑负担不起,所以在社会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尚未为家政服务员建立起来时,家政服务员对雇主一家健康的知晓权是非常重要的。 还是在那档电视节目中,当被问及家政服务员该不该对雇主提出健康要求时,有的雇主给予了肯定的回答。在实践中,有的雇主甚至还会主动向家政服务员出示健康证。笔者一位在报社工作的朋友,曾为照顾年幼女儿请过家政服务员,在小姑娘来时,那位朋友先带着她做了体检,但在体检前,为避免让她产生被歧视的感觉,朋友先向她说明她们一家都是健康的。以后,那位朋友每当单位例行体检结果出来后,都向这位小姑娘报备。为避免这位小姑娘感染肝炎,这位朋友还带着她打了乙肝疫苗,并在非典期间,为这位小姑娘注射了流感疫苗。虽然,这位朋友的动机不仅是为了这位小姑娘的健康,但如果每个雇主都能如此对待自己的家政服务员,那么这一群体的健康就不会成为问题。 但这可能只是笔者的美好愿望。虽然笔者尚未做过调查,迄今为止,也尚未发现有相关的统计数据,但像笔者这位朋友平等对待家政服务员的情况不会是主流。目前,保障家政服务员的健康权益,在法律方面尚是空白,能否实现其健康权益完全取决于雇主自身的意愿和道德诉求。从社会规则运作角度来讲,道德是缺乏约束力的。何况,现在还缺乏对雇主的道德灌输,处于弱势地位的家政服务员还没有掌握话语权,向媒体发出自己的声音。 所以,就像解决家政服务员工资、社会保险、工作时间等问题一样,人们还要诉诸于法律来保障家政服务员的健康权益。关于家政服务员的法律目前尚缺乏全国层面的,但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等城市早就有了自己的地方性规定。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,有的只单纯规定了家政服务员提供健康证的义务。如果这些法律法规,在规定家政服务员出示健康证义务的同时,也规定雇主应向家政服务员出示健康资料,那么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在立法技术上是完善的,家政服务员也有了保护自己健康的尚方宝剑。 毋庸讳言,法律在规范社会生活中确实会发挥重大作用,但光有法律是不够的。我们不妨设想,让这些分布在千家万户的家政服务员们自己组织起来,成立一个维护自己权益的团体,以集体的力量抗衡雇主,向雇主提出权益请求。今年3月,北京就成立了首家保姆工会。有了工会,家政服务员不仅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组织,还可以为自己定规则,保护自己的权益,包括健康权益。 其实,对家政服务员的保护,也是对雇主的保护。只有平等对待家政服务员,家政服务员才会更好地提供服务。何况,家政服务员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稀缺资源,每年的春节过后,各地的媒体几乎都要爆炒“保姆荒”的新闻。而如何破解“保姆荒”这一难题,显然不是一朝一夕、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,但雇主对家政服务员的态度和行为肯定起着重要作用。 让雇主去体检,无疑会让家政服务员。
如果以上无法解决您的问题,请电话或在线咨询技术客服,安排师傅上门解决!
